甘肃日报兰州讯(记者 宜秀萍) 近日,兰州大学决定,对在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范围内的2008年入学地震灾区研究生给予奖助,最高可获7.5万元奖助。
具体奖助标准为,对从地震灾区考入兰大的孤残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即免交学费),并提供研究生助学金;对从地震灾区考入兰大的非孤残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提供研究生助学金,其后两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对从地震灾区考入兰大的所有研究生,兰大将优先为其提供助研岗位,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据介绍,兰大从2008年秋季全面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研究生可以获得4500元-13000元/年不等的学业奖学金,并根据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的情况设立2000元-12000元/年的研究生助学金。据此,一名地震灾区的孤残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3年在读期间最高可享受7.5万元的奖助,而一名孤残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最高可享受4.2万元的奖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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