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湘人发[2005]171号《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规范引进人才的程序,严格把住人才入口关,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素质精良,实力雄厚,符合我院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07年公开招聘人才方案。
一、招聘工作组织
为加强对我院招聘人才工作的领导,成立湖南工程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才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寻立祥,副组长:宁立伟、夏赞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负责组织协调及具体招聘事宜。
二、招聘岗位
本年度拟招聘职位70个。其中:教学科研岗位66个、学生辅导员岗位4个
三、招聘范围
全国各高等院校及大型厂矿企业集团公司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
2、应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3、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4、具备本学科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5、适合从事教学工作,具有较好的组织教育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7、应聘人员年龄,硕士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职称的45岁以下。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国人才信息网,研究生就业信息网,各高等院校就业网等多家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和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组织人员参加各地,各高校的人才招聘会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7年4月20日至5月30日。
(2)联系方式: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邮政编码:411104
(3)联系人:夏老师、刘老师、李老师
(4)联系电话:0732-8683613
(4)网址:www.hnie.edu.cn E-mail:rsc@hnie.edu.cn
(三)笔试、面试或试讲
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对各系部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由人事处通知系(部)组织教学督导,本学科的教师5-7人组成测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与试讲、答辩等同时进行的方式,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知识面、表达能力等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进行考核评价。
(四)初选
笔试或试讲结束后,根据笔试或试讲情况对应聘者进行排名,并确定拟聘人员。
(五)身体检查。体检由学院指定体检医院,对拟聘对象进行全面体检,具体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招聘结果
(七)聘用审批
经过以上程序均合格的人员,填写湖南工程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审批表报学院人事处人事师资科,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其他应聘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进一步明确学校与应聘人员的相互责任和义务。
(八)优惠政策
1、院士、人事部表彰的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及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者有关待遇面谈。
2、引进211工程院校博士生导师和省级学科带头人。
(1)安排140平方米住房1套,在校实际工作6年后产权归个人;
(2)发给安家费15万元(第一年发5万、其余分 8年发放);
(3)拨给科研启动金,其中自然科学类10万元、社会科学类6万元;
(4)享受由学院统一组织的学术休假;
(5)安排配偶工作;
(6)配置电脑1台,提供必要的实验和办公条件。
3、引进博士
(1)安排140平方米住房1套,在院实际工作6年后产权归个人;
(2)发给安家费8万元(分 8年发放);
(3)拨给科研启动金,其中自然科学类6万元、社会科学类3万元;
(4)享受由学院统一组织的学术休假;
(5)安排配偶工作;
(6)配置电脑1台,提供必要的实验和办公条件。
4、引进硕士
(1)工业设计、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专业硕士
①发放安家费2万元(分2年发放);
②安排住房1套,本人租住。
(2)通信工程、外国语言文学、广告学专业硕士
①发放安家费1万元(分2年发放);
②安排住房1套,本人租住。
(3)其它专业硕士
①发放安家费3千元(分2年发放);
②安排住房1套,本人租住。
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
2007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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