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设置有关高等职业学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规定,为做好“十四五”高校设置有关工作,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现对拟设置昆明航空职业学院事项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7日—2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月22日前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相关依据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向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如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请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单位及个人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邮编:650223;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5102789;邮箱:196711760@qq.com。
附件:拟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名单
学校名称 | 拟申报类型 | 举办者 | 办学所在地 | 性质 |
昆明航空职业学院 | 高职高专 | 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 | 昆明市 | 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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