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学校代码:13411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二、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现设有七个学部,39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3万人。
三、学历、学位证书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2、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
3、按专业类别录取,学生入学后,根据本人志愿及专业类别自主选择专业。
4、艺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文化课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5、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列入文史类专业招生,不再安排专业测试,依据文化课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6、招生体检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7、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其报考条件以《河北省招生考试—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8、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我校2012年计划招生3400人,分省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六、收费标准
学费10000元/人/年 ,住宿费500元/人/年。
七、招生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 邮政编码:050091
联系电话:0311-80785858,80785959,80785888(夜间)
学院网址:http://huihua.hebtu.edu.cn
电子邮箱:hhxy2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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