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科技大学和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目前学院占地1297亩,建筑面积29.5万多平方米。已完成一、二期建设,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学生食堂、体育馆、游泳馆、体育场及校园绿化等各项建设完备。目前,学院设有17个专业或专业方向,涉及工、管、文、经、法5个学科门类。目前,在校本科生6000余名。
学院依托北京科技大学优质教育资源,实施“应用型”理论教学和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的实践教学,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扎实、实践技能强、综合素质高并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本科人才。
学院的发展受到党中央和省市各级领导和社会知名人士的关注。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同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先后亲临学院视察;天津市领导和全国知名企业家多次到学院参观访问;北京科技大学与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指导学院发展并予以师资和办学条件上的大力支持。
二、专业介绍
音乐表演(声乐)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全面音乐理论基础,具备较强艺术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符合国家文化创意产业人才需求,适应音乐文化产业发展的全能型音乐人才。
就业前景:学生毕业后可成为签约艺人、艺术团体演员、音乐经纪人、乐评人,可从事音乐创作、音乐制作、演出策划、音乐公司企划、音乐教学、音乐文化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音乐方面的开发及保护,可以创办演艺培训中心、演艺工作室等。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名作赏析、音乐美学基础、艺术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乐理、形体训练与舞蹈、视唱练耳、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和声、合唱、钢琴伴奏、朗诵与正音、曲式与作品分析、声乐表演。
三、报考办法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2012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
1.专业课报考
今年我院音乐表演专业只招收声乐方向,专业为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及流行唱法的考生均可报考。凡生源所在地设有省级艺术统考的省份,我院直接使用省级统考音乐专业成绩,考生须取得省级统考合格证。未设统考的省份,我校今年暂不设校考,在录取中承认其它院校音乐表演或相近专业校考成绩。
2.文化课报考
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针对设有省级统考的省份)或其他院校音乐表演或相近专业校考专业合格证(针对未设省级统考的省份)的考生可到户口所在地的招生主管部门办理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四、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总计划 | 层次 | 学制 | 科类 | 招生地区 | 录取批次 |
音乐表演(声乐) | 50人 | 本科 | 4年 | 文理兼招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新疆、江苏、浙江、河南、江西、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 | 参加独立学院艺术类专业批次录取 |
五、录取原则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我院的有关规定。
考生专业课达到我院报考要求,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不同省份,采取以下录取方式:
1.设有省级统考的省份: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文化成绩优异者,可优先录取。
2.未设省级统考的省份:在专业课达到我院报考要求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收费标准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学校按照政府制订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音乐表演专业20000元/生、年;住宿费为1500元/生、年。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七、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我院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邮编:301830
联系电话: 022-22410960、022-22410969
学校网址:http://tj.ustb.edu.cn或http://www.ustb.edu.cn/tj
电子邮箱:TJzhaosheng@ust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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