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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1-06-07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职院校

  学校办学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881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高职)专业:

  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8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800元;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800元;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8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8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8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只招收英语,日语考生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无特别要求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itpc.net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881号

  联系电话:0431-86809999

  联系人:杨宏伟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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