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二、办学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三、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习年限:四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1、普通类专业学费:13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5000元/学年。
2、住宿费:1500元/学年。
八、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
九、招生人数: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十、证书类别:本科学历证书。
十一、证书颁发办法: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二、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学院将录取结果通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网站、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十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52112609 87190011
传 真:(025)87190188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南航金城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1156
学院招生网址:http://jc.nuaa.edu.cn/jczs
查证网址:www.ec.js.edu.cn.
查证电话:025-83335707(江苏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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