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为帮助部分考生解决赴考实际困难,实现“如期考试”“应考尽考”“平安研考”工作目标,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现就我省考生借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借考考生条件
1.选择青海省报考点的已准考考生,包括前期已在我省借考成功的考生;
2.当前仍滞留在报考点所在地以外(包括省外异地和省内跨市州异地),且返回报考点确有困难的。
二、申请借考程序
1.拟借考考生可于12月8日上午8时至10日上午8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
2.省考试院和拟借考意向省份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借考事宜;
3.考生可于12月14日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借考申请结果。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慎重考虑是否申请借考,借考申请一经审核通过,考生原报考点考位将被取消;
2.考生当前已在报考点所在地的,原则上不安排借考,具体由省考试院和拟借考意向省份审核后确定。
3.考生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邮件向原报考点或各省考试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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