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考研,有七大新的政策变化。解读这些政策变化,可以发现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走向。更为切实的意义是,政策的变动,直接关系到今年的备考策略,这对于广大考研人来说,是必须要了解的。
变化一:复试分数线三区变两区
教育部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区域进行调整,原来的全国复试分数线一、二、三区调整为两个区,原一、二区合并为一区,三区变为二区。从2012年起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研究生考试分区的减少,从给予高校平等竞争空间、缩小地域间的差距来说,有着积极意义。从长远看,研究生招生将不断深入推进自主招生,研究生招生单位应努力以教育质量和教育服务吸引生源。政府对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倾斜政策,也将从过去的给予录取优惠,转向关注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发展。
分区的变化,给考研生带来的变化是,原有一区学校的复试分数线降低,原有二区学校的复试分数线提高。
从入围复试角度考虑,考生进入原有一区高校的几率提高。报考二区的考生,录取的机会可能增多(更多考生选择报考原一区高校,使原二区高校的报考数可能下降,接受更多的调剂学生,但最低复试分数线还是高于原二区)。至于三区,由于地域因素,考生报考情况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变化二:新学科目录增加艺术学门类
全国研究生的招生工作按新目录进行。艺术学首次从文学门类中独立出来,单列为一个学科门类,相应地,原先招生的部分专业方向也转变为独立的专业。
学科目录的变化,对考生来说,影响不大,只是在报考时,注意相应的学科变化即可。但这一变化,对于研究生教育结构的变化,却有较大的影响。
但需要注意的是,一级学科的增加,一级艺术学的单列,要避免两方面走向,一是高校和科研机构追逐学科点,把有多少一级学科点,作为办学水平的指标,这种情况在过去大学的办学中,已经出现,大学在追逐“高、大、全”中迷失了自我;二是研究生招生规模的进一步膨胀。
变化三:招生单位可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要推进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因此,允许学位授予单位有权在一级学科学位授权权限内,自主设置与调整二级学科,是落实和扩大自主权的实际行动。
学科和专业设置自主权,是高校自主办学的基本权利。在过去,没有这一权利,事实上已经造成研究生教育质量不高,以及学校培养和社会需求的脱节。
在未来的研究生教育发展中,政府主要扮演投入、规划、监管的角色,而不能直接参与办学,包括招生规模的确定、学科专业的设置等等,不能直接布置学校开设某一学科、专业,并要求其达到多大规模。
变化四:专业学位新增审计硕士
2011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文批准32家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新增的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已纳入2012年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计划。
但从目前专业硕士的教育看,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由此导致专业硕士在报考中遇冷。
其一,专业硕士发展速度过快,相应的培养模式并没有建立。
其二,专业硕士成为就业的蓄水池。如果研究生教育不能给学生高质量的教育,只能延缓就业的时间,却无法回避就业的难题。
在笔者看来,我国研究生教育要提高质量,最终需要靠考生的选择权实现。
变化五:7类专硕思政考试调至复试
根据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简章规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不再考查思想政治理论,思政考查将由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
从研究生的招生改革看,此举更有深远意义。首先,支持调整者认为,在我国高考中,政治课已从必考科目,变成选考科目。因此,研究生入学考,也可借鉴高考改革的做法,不再将其作为公共课。另外,理论政治课的考察,主要还是让学生背记,这也不符合研究生入学考。其次,我国研究生招生改革,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是根本方向。从未来发展看,研究生入学考,应改革学科考,探索学术能力水平测试,这可借鉴GRE、GMAT等测试。
对于这样的考试变化,考生们应意识到,考研还是应强调学术能力和实践能力,而不能只追求卷面分数的高低。
变化六:民办高校首获研招资格
2011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名单,北京城市学院、河北传媒学院、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和陕西西京学院5所民办高校首次获得研招资格。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教改《纲要》明确提到:“对具备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的民办学校,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
经过十余年发展,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已形成相当规模。但民办高等教育相对于公办高等教育,还普遍“低人一等”。
民办高校此前不能举办研究生教育,与三方面因素有关。其一,依照我国高等教育管理制度和学位条例,很多学校还没有申报硕士点和博士点的资格。其二,我国不少民办高校的本科教育在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教学模式等方面还存在比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其三,民办高校申报硕士、博士点没有被教育主管部门提上议事日程。
现在,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纲要》批准五所民办高校招收研究生,但社会对民办高校举办研究生教育的顾虑并没有打消。在专业硕士培养方面,我国公办学校目前也存在较多问题,包括师资力量不足,课程体系、培养模式与学术型研究生相差无几等等,如果民办高校能在这方面做出探索,形成特色,不但能树立自己的地位,也是对专业硕士教育的贡献。
变化七:同等学力申硕不再统一学习年限
2011年9月,国务院学位办下发通知,放宽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课程考试及国家统考的年限,进一步明确申硕人员的资格范围。此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有明确的年限要求。这一年限要求,曾对规范同等学力申硕,起到积极作用,但显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要求并不符合建立学习型社会,和鼓励终身学习的时代要求。由于时限要求,在职人员往往在学习和工作的冲突中左右为难。
申请学位人员通过相关考试的期限不再由国家统一规定,而由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规定,这给了在职人员求学,更大的空间。事实上,在国外高校,通过在职求学方式,用10年甚至更长时间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并不鲜见,这种求学方式,也鼓励了在职人员继续学习的积极性。这也意味着,报考全日制研究生,并非唯一的读研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