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突出对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一、复试时间
复试工作由兰州大学各有关招生学院或研究院(以下统称“各招生学院”)组织实施。3月下旬开始,4月20日前结束。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2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单位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并于复试前一周在各招生学院网站和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2.复试必须建立淘汰机制,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掌握在各招生学院拟录取招生计划的120%左右,生源充足的招生学院或学科专业可以适当扩大参加复试人数比例。
3.所有拟录取的各考试方式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主要有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方式。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面试,含实践能力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各招生学院在组织考生复试前,必须根据复试名单和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证明,严格审查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有关证件、证明不全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予其参加复试。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或军人证件)、《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等证件原件(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并向有关招生学院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军人证件)、《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一份,以留存备查。
2.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上线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递交“户籍证明”、“民族成份证明”和“委托培养书面证明”。
(1)户籍证明: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民族成份证明:由考生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
(3)委托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由同意委托培养考生本人的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4.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上线应届本生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对上线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调剂
调剂包括第一志愿考生校内调剂和第二志愿考生校际间调剂,调剂工作由我校各招生学院组织完成。第一志愿考生校内调剂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要求执行,第二志愿考生调入我校按照《兰州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办法》执行。
六、复试总成绩计算
1.初试成绩
总分÷5×X,权重X占总成绩的50%-60%。
2.复试成绩
(1)笔试成绩,百分制,权重为Y;
(2)面试成绩(含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实践能力考核),百分制,权重为Z。
(Y+Z)为40%-50%。X、Y、Z权重数值由各单位自主确定,同一单位确定的权重数值相同。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120)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总分÷5×X+复试笔试成绩×Y+复试面试成绩×Z。
注:初试科目总分满分为300分的学科专业(领域),初试成绩总分折合系数为3。
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按教育部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时需加试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并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达到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科目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根据各招生学院安排的体检时间到兰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招生学院在复试阶段须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复试期间,各招生学院要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并对考生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各招生学院党委要组织专人,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还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各招生学院党委根据考生的人事档案、本人现实表现和《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拟录取
各招生学院根据各招生专业招生指标和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由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一、其他
考生在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复试报考费、体检费等由考生本人承担。
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