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国务院学位办日前下发通知指出,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5月27日(星期日)举行。
5月27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要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要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要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其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要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33个。包括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作物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等。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要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要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