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结果的通知》(学位〔2011〕51号)精神,我校新增“软件工程”、“设计学”、“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等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2011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了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2011〕11号)。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11〕25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认真组织了相关学科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申报了“软件工程”、“设计学”、“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四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经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审议,全部获得通过,原“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自动撤销。
至此,我校共有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4个,学科点数量取得了新的突破,学科布局进一步得到了优化。(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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