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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1年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0-10-29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1993年原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武汉大学招收MBA学生,1994年正式招收培养MBA,至今已招收16届学生,为政界、学界、商界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管理人才,是中国最具影响力与品牌价值的MBA项目之一。

  为了不断选拔优秀拔尖创新人才攻读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自2011年起武汉大学对MBA招生选拔方式进行调整,推出“弘毅”项目和“求是”项目。

  热忱欢迎报考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

  一、培养目标

  武汉大学MBA教育基于“诚信、严谨、创新、卓越”的基本理念,以“凝聚精英、集聚智慧、重构未来、升华人生”作为培养起点,以“专业导向、能力导向、素质导向、职业导向、市场导向”贯穿培养全程,以“知识积累与能力提升并重、国际化视野与本土化创新并重、商业能力与社会责任并重、企业领袖魅力与企业公民意识并重”主导培养环节,以“人文武大、管理珞珈”凸显核心优势,旨在造就工商业精英、培养未来领袖。

  二、招生计划

  2011年武汉大学MBA计划招生450人,其中“弘毅”项目计划招生150人;“求是”项目计划招生300人。各项目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招生方式

  2011年武汉大学MBA招生将更加重视考生的综合素质,打破以往“一考定终身”的选拔方式,更加注重招收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生源,其招生方式分为“弘毅”项目和“求是”项目共2种。

  (一)“弘毅”项目:

  该项目采用“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与背景评估、提前面试、综合排名、全国联考、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申请者在通过资格审查与背景评估后方可获得提前面试的机会。学校将按“弘毅”项目计划招生指标1:2的比例(前300名)发放“合格证”。凡获得“合格证”并参加MBA联考、 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达到国家线的考生,学校将按提前面试成绩的综合排名从高到低按计划招生数依次录取;若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低于该项目计划招生数,则按实际人数录取,其空缺的招生计划将被调至“求是”项目。

  (二)“求是”项目:

  即传统的招生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全国联考、学校统一划线、综合复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未参加“弘毅”项目提前面试或者参加了提前面试但未能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求是”项目。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到入学时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者(最迟于2008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已获硕士、博士学位,到入学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者。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历者。

  五、报考类别

  武汉大学MBA只招收委托培养类别(以下简称“委培”)的学生,不招收自筹脱产学生。2011年武汉大学MBA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委培全日制学习(限武汉点学习)、委培周末学习(限武汉点学习)、委培集中学习、委培英语实验班(限武汉点学习,采用周末学习+集中学习)等四种学习方式,考生只能选择其一。

  “弘毅”项目考生在9月网上填报申请时即确定学习方式。

  “求是”项目考生在10月网报时确定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以第一志愿为准,第一志愿人数如未达到开班最低40人要求,则以第二志愿为准,依此类推。

  六、实施步骤

  (一)“弘毅”项目

  1. 网上申请:申请时间为2010年8月20日10:00至2010年9月17日17:00,申请网址为http://mba.whu.edu.cn/online (点击进入报名)。

  2. 提交六个书面材料:(1)申请人最近名片1张;(2)申请人1寸免冠报名照1张(备用);(3)成绩单,高等教育阶段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完整成绩总表(学历为专升本,则须提供专科及本科2份成绩单,本科成绩单须记录完整成绩),成绩单必须由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学校档案馆出具,或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出具并加盖档案主管部门公章;(4)公司组织结构图,在图中标注考生所处位置(格式请见附件二);(5)《学员职业规划》(格式请见附件三);(6)2封推荐信,推荐信须由专家(其中至少有一位是本单位中层以上领导)本人亲自填写并密封签字。

  材料提交方式:申请者可将书面申请材料递送或邮寄至武汉大学MBA教育中心招生咨询办公室A110黄笑微老师(邮编:430072,电话027-68752891、68754991)。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19日17时。

  3. 背景考察: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考察,确定考生参加提前面试的资格。考察内容包括:教育背景、工作背景、外语水平;考生的创业经历、海外工作或学习经历、各种奖励等将作为附加分。背景考察结果为“优秀”者可获得提前面试资格;背景考察结果为“一般”者可参与“求是”项目。

  4. 资格审查:学校将对进入提前面试环节考生的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审查与确认。考生申请表将由MBA中心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网上填报信息现场打印,并由申请者本人现场签字确认。

  (1)考生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①本人身份证;②高等教育阶段所有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③收入证明(应为2009年1月1日之后某个时间段的月薪或年薪证明,应由所在公司人事部门或财务部门盖章证明。如公司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则本人的入职合同、注明职位及薪资的录用通知、年终薪资调整证明、个人所得税税单等皆可。)

  (2)下列证件原件须现场提交查验:①英语或小语种证书原件;②考生若创业,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或股份协议、最近一年的年审报表;③若有海外经历,需提供护照原件及其它证明材料(学习证明或单位证明);④若获地市级以上奖励、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等,需提供奖状或证书原件。

  学校将于2010年9月24日通过武汉大学MBA中心网站公布获得提前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5. 提前面试:

  (1)面试时间:2010年10月6-15日。

  (2)面试地点:武汉市和深圳市。

  (3)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英语、上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政治。其中,综合素质面试是对考生的背景与经历、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人际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的综合评估;政治测试由武汉大学组织,采取面试的方式,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必须“合格”。

  (4)提前面试成绩的计分办法:

  提前面试成绩=背景评估×20%+上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10%+英语面试×20%+综合面试×50%

  (5)发放“合格证”:学校根据提前面试成绩对位于前300名的考生发放“合格证”,考生可于2010年10月22日到武汉大学MBA中心网站查看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名单

  参加“弘毅”项目考生必须参加全国联考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与全国联考等工作。

  (二)“求是”项目

  参加“求是”项目的考生属于普通报考MBA,其报名与考试工作见第七部分的内容。

  七、报名与考试

  (一)全国联考网上报名:2010年10月(以教育部及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二)全国联考现场确认:

  1.时间:2010年11月左右。

  2.地点:武汉大学。

  3.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考生可到我校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全国联考:初试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联考,考试科目为:英语(满分值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值200分)。考试时间:2011年1月左右(届时以教育部安排为准)。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划定复试分数线:学校将根据报考人数、考生初试成绩及招生计划等综合因素,划定武汉大学MBA“求是”项目复试分数线 “弘毅”项目的录取资格线为国家线。

  (五)复试:参加“求是”项目、初试成绩达到武汉大学MBA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将于2011年4月左右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英语、政治、上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其中,综合面试是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考察。政治采取面试的方式,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必须“合格”。

  参加“弘毅”项目、初试成绩达到武汉大学MBA“求是”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如未获得“合格证”或获得“合格证”但最终综合排名未能进入前150名,均可获得“求是”项目复试的机会,政治面试合格者可免试政治。

  “求是”项目最终成绩计分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英语)/2]×50%+上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5%+英语面试×10%+综合面试×35%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二)录取方法

  1.“弘毅”项目:参加全国联考且达到国家线、获得“合格证”的考生,按提前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150人。

  2.“求是”项目:学校将按照考生初复试综合排名从高到低录取300人。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2011年4月底、5月初。

  3.如果达到“弘毅”项目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不足150人,按实际人数录取,其空缺的招生计划将被调至“求是”项目。

  4.未被武汉大学录取、但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的考生,可以调剂至其他招生院校。

  (三)录取类别

  武汉大学MBA只录取委培类研究生。委培类为在职研究生,录取时须与委托培养单位签订培养合同,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与考生本人按双方协议承担。委培类研究生不参加基本奖学金、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评定,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四)录取手续

  1.思想品德考核表和委培合同寄发。所有初录考生均须政审合格且签订委培合同,政审材料由考生所在单位的党委、政治部或者人事部出具,一般要求盖党组织印章;初录考生要与学校以及委培单位签订三方合同,委培合同的单位公章须与全国网报的单位一致,如果考生出现单位异动,须提交原单位离职、新单位入职证明,无委培单位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表、委培合同及相关材料于2011年6月初寄发给考生。

  2. 录取通知书寄发。学员政审合格、签订合同后即可发放录取通知书,2011年6月底、7月初邮递。

  九、收费标准

  (一)面试或复试费用

  1. “弘毅”项目:参加武汉点提前面试的考生收费标准为300元/人。深圳点待定。

  2. “求是”项目:参加武汉点复试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深圳点待定。

  (二)2011年学费标准

  2011年获得MBA入学资格的学员,根据参与学习的教学点不同而缴纳不同的学费,具体如下:

  武汉教学点60000元—70000元(根据不同学习形式收取不同学费)

  深圳教学点 72000元

  上海教学点 70000元

  惠州教学点 70000元

  佛山教学点 65000元

  郑州教学点 60000元

  南宁教学点 60000元

  特别说明:学费因各种因素可能会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核、学校财务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情况说明

  (一)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如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二)对在报考时填写虚假信息及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查实,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当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十一、信息查询与咨询

  (一)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网址:http://www.gs.whu.edu.cn/

  电话(传真):0086-27-68754125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104室

  邮编:430072

  (二)武汉大学MBA教育中心

  网址:http://mba.whu.edu.cn

  在线报名:http://mba.whu.edu.cn/online

  电话:0086-27-68752891;0086-27-68754991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A110室

  邮编: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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