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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辽宁省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0-09-28  文章来源:辽宁省招考办研招处  作者:未知

  辽宁省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0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进行(9月25日-30日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的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查阅招生专业目录(或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至14日,考生凭身份证件、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往届生、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需持本科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到网上报名选定报考点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和照相。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考信息无效。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在我省参加统考考试的考生网报时,须按下列要求执行:

  (一)工作在辽宁域内地区的,须在工作所在城市进行报名考试;

  (二)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学校所在城市进行报名考试;

  (三)居住在辽宁域内地区的,须在居住地进行报名考试(无法提供居住证明的,在户口所在地进行报名考试);

  (四)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按照报名点的相关要求提供工作、居住或在学证明材料;

  (五)工作、居住或学习均不在我省的考生,不得在我省进行报名考试。

  (六)报考沈阳音乐学院和鲁迅美术学院的考生须选择沈阳市各区接收统考考生报名的报考点进行报名考试。

  在我省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需选择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或大连市招生办所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我省有关招生单位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须选择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所在地的市(区)招考(生)办报考点确认信息;报考我省有关招生单位的单考考生(含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为我省具有该项考试招生资格的招生单位;推免生(含报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为我省具有推免权资格的招生单位。报考辽宁省以外招生单位的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考生现场确认时,应认真核对当场打印出的《报名信息简表》,确保各项内容准确无误,并经本人现场签名认可,确认后因内容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根据有关规定,考生在我省进行现场确认需每人缴纳90元报名考试费。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相关要求和操作流程,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日期为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7日进行)。

  辽宁省招考办研招处

  2010年9月25日

标签:考研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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