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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西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0-09-13文章来源:西北师范大学作者:未知

  西北师范大学欢迎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部提出申请。

  一、招生专业

  推荐免试生的招生专业为《西北师范大学201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学科、专业(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除外)。

  二、申请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愿为祖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具有推免资格本科学习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秀,无旷考、补考课程;

  3.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专业英语四级考试;其它专业学生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6分(含)以上(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成绩284分(含)以上),或参加国家大学法语、日语、德语等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4.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违法等行为,未受学校处分;

  5.具有良好的学术专长和较大发展潜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收各种荣誉称号获得者、学习奖励获得者和在学期间发表过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者。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提交申请(2010年9月15日~20日)。申请材料包括:

  (1)《西北师范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1 份;

  (3)国家英语(法语、日语、德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

  (4)获得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材料(加盖教务部门公章)1 份;

  (5)其他获奖证书、所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文章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材料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部,邮政编码:730070。

  2.资格审查(2010年9月21日~22日)。学校研究生学院对接收的推免生资格进行审核。将符合接收条件推免生申请材料转至相关学院。

  3.审核复试(2010年9月23日~29日)。相关学院对推免生进行审核并组织复试(复试名单、复试时间由相关学院通知)。将复试结果报研究生学院招生部。

  3.名单公示(2010年9月30日~10月6日)。研究生学院对复试合格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寄发《西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函》。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拟录取为2011年硕士研究生。

  4.报名登记。2010年10月7日~10月22日,推免生持《西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函》到推荐高校办理推荐免试有关报名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同时将《全国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登记表》(加注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推荐意见及公章)寄(送)到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部。逾期未寄(送)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其它

  1.拟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到其它院校申请推免资格,不得“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被录取的推免生在2011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4.申请材料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30070)。

  联系人:秦红卫 王海强

  电话0931-7971932 传真:0931-797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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