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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0-09-01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东南大学热诚欢迎全国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全国重点院校预计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历年大学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申请本科直博的原则上应为“985”高校优秀推免生(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且必须为学术型推免指标),年级排名名列前茅,且通过CET-6(≥430分)或TOEFL、IELTS考试。

  二、申请专业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他各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详见东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在2011年招生目录公布之前,请参考2010年招生目录)。

  我校仅限理、工、医类重点学科接收推荐免试生直接攻博(详见东南大学2011年本科直博生招生简章)。

  三、申请材料(请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

  1、“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意向表”原件(网上申请在线打印)。

  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复印件一份。

  3、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复印件各一份。

  4、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5、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各一份。

  6、申请本科直博的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陈述(下载表格)。

  2)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教授出具的专家推荐信(下载表格)。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否则,后果自负;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先登入“2011年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信息并打印“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意向表”,连同第三项要求提供的材料,尽快寄(交)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收材料截止至9月25日;我办将于9月初开始对材料齐全的申请者分批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公布。

  2、对初审合格者将由招生院系进行复审,并在网上申请系统中通知复审合格者面试事宜,面试时须携带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院系核查。

  3、各招生院系将于9月底至10月初组织面试,择优选拔;我办对通过院系面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发放接收函,并上网公示(含本科直博生)。

  4、被我校接收为免试硕士生并取得所在院校正式推荐免试资格的同学须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网上报名,并到相应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经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者不予录取,填写好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于11月底之前寄(交)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预录取的直博生须在10月15日之前登入东南大学研招办主页进行博士生网上报名并打印“报考登记表”。同时,持我校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上述两表于11月底之前一并寄(交)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完成博士生网上报名并寄送“报考登记表”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

  6、申请人可随时登入“2011年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中查询申请进度、是否需要面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是否同意接收等所有状态信息。

  五、其他说明:

  1、根据教育部文件,各校推免指标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之分(请务必在申请材料或推免资格证明中注明)。其中获所在学校专业学位推免指标的只能申请我校相应的专业学位,获学术型推免指标的不受限制。

  2、原则上,我校录取的学术型免试硕士生的培养类别为非定向或委托培养,专业学位免试硕士生的培养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3、外校推免生可于2011年4月中旬在所在学校医院或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表和随调档函发出的“现实情况表现表”一同寄送到报考院系。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入学报到时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复检。

  4、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1年6月寄发。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东南大学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 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 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③ 具备推免资格后,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者。

  ④ 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学士学位者。

  5、 联系地址: 南京市四牌楼2号 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210096 电 话: 025-83792452

  传 真: 025-83792583 电子邮件: yzb@seu.edu.cn

  网 址: http://yzb.s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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