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师范大学获悉,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下发《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批准该校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这也填补了海南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空白。
据介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开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是对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人员实施正规、系统、高水平的学位教育,目的是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基础教育骨干教师。
此前,海南省是我国内地惟一不在中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业设置框架中的省份,海师成功申报教育硕士授予权,一改以往省内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学位必须跨越琼州海峡、到其它省份就读才能提高学历的现象。可以有效解决海南省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的紧缺问题,同时也可以改变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不均衡布局,填补海南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空白,有利于形成全国教师教育结构的完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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