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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长沙理工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9-08-31文章来源:长沙理工大学作者:未知
    一、接收规模:200人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0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三、优惠政策
    所有被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享受公费计划。
    四、申请者收到复试通知后须提供的材料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可在复试时提交);
    3.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五、申请办法
    1.申请人到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部研招页面(http://www.csust.cn/pub/yjsb/zsxx/ssszs/index.htm)查阅研究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目前请参考2009年招生简章的专业目录),在网上填写基本信息后下载打印《长沙理工大学201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于2009年9月25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或送)到长沙理工大学研招办,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我校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由各学院于2009年9月30日前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时间为10月初,具体时间以学院的通知为准),择优录取;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发给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学生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所在学校的报名点现场确认(一般为11月10日至14日),未现场确认者不能被录取;此外,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4.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5.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第四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6.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31-85219058
    传真电话:0731-82309679
    7.研究生招生办的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赤岭路45号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研究生办公室(邮编:41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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