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
我校的复试时间为4月2-12日,有关复试分数线和具体的复试时间和地点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待教育部分数线下达后,另行组织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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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所需材料
①准考证,对于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在4月1日前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补办。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④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⑤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获奖证书等)。
⑥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提交所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⑦《政审表》(此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
同等学力和强军计划的考生须将毕业证书原件交到所报考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含听说能力)、专业知识笔试、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此项考核只针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每门加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加试科目满分100分。
四、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到所报考学院领取《体检表》,到我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友谊校区和长安校区同时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2009年4月8日。
五、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招生
今年我校新增加了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主要招收对象为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对于达到我校2009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要求相关专业的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申请表,申请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详细招生领域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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