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工作的通知》(教发〔2009〕6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我校2009年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调剂录取工作说明如下:
一、招生限额:20人,不包含普通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指标。
二、录取方式:调剂录取
三、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参加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2、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
3、第一志愿报考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4位是0301)。
优先录取本科专业为法学的考生。
4、初试成绩超过或达到2009年一区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
四、其他事项
1、调剂要求及程序,请查阅我校2009年调剂公告(第一号);
2、学生毕业后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3、收费标准及其他奖助政策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文件目前尚未下达),其它待遇方面与普通专业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相同。
4、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即时调整。
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