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报记者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09年上海市招录人民警察学员(春季班)的笔试阅卷已全部结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昨日公布为男生总分为156.4(含)分以上,女生总分为201.4(含)分以上。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参加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
经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安部、原人事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加全市统一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同时,需参加机动车驾驶人员适应性体检。体检合格后,由上海市公安局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全面考察。
上海市2009年公务员录用笔试成绩合格者于今天起至2月12日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网上职位报名,且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招录单位的面试。
各招录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拟招录职位数与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由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同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统一调剂。
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单位确定。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需提供的其他的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单位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