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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事务局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9-02-06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未知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

职位名称及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姓名
面试最低分数
面试时间
政法司法规处0401001001
14518962123
王奇昌
115.7
2月16日
9:00
14511152724
黄蓉芳
14518942707
陆国栋
14517871711
谈婷
14515121212
彭虹颖
业务一司佛教处0401002001
14519511109
罗忠
117.1
 
14518973205
林臣波
14513773409
原春燕
14515020915
杨容
14519641102
张小丹
14518932104
李岚

请以上人员于2009年2月13日16时前与国家宗教局人事司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受理时间段8:30-16:00)。确认电话:010-64095283;64095174。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我单位将按规定递补人选。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上午8:30到达国家宗教局正门,迟到15分钟或缺席的视为弃权。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手机等通讯工具可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
二、面试地点:国家宗教事务局
地址:西城区后海北沿44号(宋庆龄故居东50米处)
乘车路线:德内大街→滨海胡同→后海北岸→往东→宋庆龄故居→国家宗教局,可乘车至德胜门(5路、635路、44路内环、27路等多条公交线路),从德内大街步行前往20分钟到达。
三、考生面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职人员同时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2.社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报名推荐表(均需要加盖公章);
3.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贴一寸彩色近照)(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
此外,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的真实性由考生负责,在考察时,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
其他事项及体检安排请于2月16日前关注我局网站(www.sara.gov.cn)。
咨询电话:010-64095283。


国家宗教事务局人事司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

标签: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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