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现将我局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职 位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本职位最低面试
分数线 |
劳动人事处人力资源工作科员 |
杜丽哲 |
47311424201 |
111.1 |
李 锐 |
47314233911 |
董俊杰 |
47316121922 |
原 翔 |
47311422827 |
张子俊 |
47315318621 |
物资管理处物资管理科员 |
徐 斐 |
47319511411 |
115.8 |
祝 愿 |
47313260407 |
邹 卫 |
47314429026 |
靳丰学 |
47313713629 |
徐振宇 |
47311912026 |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09年2月13日上午9时
考生请在面试当日上午8:30分到达候考室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截止当天8: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山西储备物资管理局办公室六楼面试考场(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南路81号(华明酒店旁))。
考生从太原火车站可乘11路到狄村下车或乘812路到电机厂下车即到。
三、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
(一)面试确认
我局将根据面试人员名单,于2月9日至10日按照考生报名时登记的电话逐人进行面试确认,考生亦可主动联系进行面试确认。考生联系电话有误且未主动联系我局而无法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09年2月12日上午11:00前到山西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报到,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并查验和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已毕业人员)、准考证、所在单位(所在街道或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等材料。所带材料均须原件。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一份。
凡有关材料的相关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 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未带身份证者,不得参加面试。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如携带通讯设备而未上交者,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二) 在面试前,考生要签订保密协议。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三) 面试前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四) 联系人:王新建、裴晋清
联系电话:0351-7074943、7040346
二○○九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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