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2009年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招考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分数线
报考我局经营处法律事务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分数为115.3分;办公室文秘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分数为111.4分。
二、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1 |
孙 青 |
47412310418 |
2 |
李铭基 |
47414429108 |
3 |
史舒畅 |
47412431010 |
4 |
李 苏 |
47412431127 |
5 |
王玉申 |
47410521015 |
6 |
李海峰 |
47411311215 |
7 |
朱 晔 |
47412431230 |
8 |
胡小超 |
47412431205 |
9 |
郝 勋 |
47414591015 |
10 |
刘 勇 |
47412431130 |
三、面试时间、地点
(一) 面试时间:2009年2月12日(星期四)上午9时。
(二)面试地点: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12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安图街8--12号)。
四、面试有关要求
(一)首批进入面试人选的确认
首批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须于2009年2月8日16时前,将是否参加面试的意见电话或发送E-mail告知我局,以进行面试确认。届时,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如发送E-mail到pass0864@sin.com进行确认,信件标题格式:“*** (姓名)面试确认”;信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008年10月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二)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月11日15时前携带面试材料到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9楼劳动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携带材料:
1、应届毕业生:(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学生证原件;(3)笔试准考证;(4)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需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和复印件各1份;(5)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6)4张1寸免冠证件照片(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2、社会在职人员:(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工作证原件(如无,可不提供);(3)笔试准考证;(4)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加盖公章,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7)4张1寸免冠证件照片(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四)面试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可自行安排食宿,如有需要我局代为安排的,需在确认时说明,由我局统一安排在局招待所。
(六)考生在面试当天需于8时40分前到达候考室(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办公楼11楼会议室),由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准备工作。
五、到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乘车方式
(一) 从沈阳北站乘车:
乘602路公共汽车到西塔站下车右走800米见(辽宁国储大楼)。
(二) 从沈阳站乘车:
1、 乘254路公共汽车到老道口站下车前走500米见(辽宁国储大楼)。
2、 乘271路公共汽车到储备局站下车过横道向西走300米见(辽宁国储大楼)。
六、体检
(一)体检时间安排在2月13日上午进行,请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月13日上午8:00准时到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二)体检当日早晨需空腹。
(三)体检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七、联系方式
一、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
联系电话:024—23461728, 024—23460414, 024—23467951。
二、局值班室电话:024--23462109
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