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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09公务员和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9-02-06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未知

根据中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国家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及笔试、调剂最低分数线
点击查看详细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一)面试时间
面试安排在2009年2月13日(星期五)和14日(星期六)两天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2月13日上午9:00第一组(面试10人,录用2人)
反贪污贿赂总局职位(职位代码:0101002001);
反贪污贿赂总局职位(职位代码:0101002002)。
2月13日上午9:00第二组(面试10人,录用2人)
监所检察厅职位(职位代码:0101003001);
监所检察厅职位(职位代码:0101003002)。
2月13日下午13:30第一组(面试5人,录用1人)
政治部教育培训部职位(职位代码:0101001001)。
2月13日下午13:30第二组(面试10人,录用2人)

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位(职位代码:0101004001);
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位(职位代码:0101004002)。
2月14日上午9:00第一组(面试10人,录用2人)
死刑复核检察工作办公室职位(职位代码:0101005001);
死刑复核检察工作办公室职位(职位代码:0101005002)。
2月14日上午9:00第二组(面试10人,录用2人)
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职位(职位代码:0201006001);
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职位(职位代码:0201006002)。
2月14日下午13:30第一组(面试5人,录用1人)
死刑复核检察工作办公室职位(职位代码:0101005003)。
2月14日下午13:30第二组(面试10人,录用2人)
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职位(职位代码:0201006003);
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职位(职位代码:0201006004)。
请上午面试考生务必于面试当天上午8:30前到达面试地点,截止上午8:50仍未到的取消面试资格;下午面试考生务必于面试当天下午13:00前到达面试地点,截止下午13:20仍未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乘车路线:乘2路到妇产医院站,或乘60路到锡拉胡同站即到。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时须提供的材料有:
1.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并有主管领导签字);
4.考生报名登记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下载);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6.《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政治部、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职位除外);
7.法律本科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政治部、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除外);
8.0201006003职位考生需提供医学本科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社会在职考生需提供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只安排一次,请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参加面试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赵玮
考务咨询电话:010—65209135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OO九年二月

标签: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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