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人员名单 |
准考证号 |
笔试最低分数线 |
职位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李倩 |
49313792706
|
113.7 |
人事保卫处科员 |
2月11日上午 |
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第一会议室 |
王松涛 |
49315032425
|
113.7 |
人事保卫处科员 |
2月11日上午 |
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第一会议室 |
缪杰 |
49312630727
|
113.7 |
人事保卫处科员 |
2月11日上午 |
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第一会议室 |
王胜飞
|
49313252011
|
117.8 |
办公室科员 |
2月11日上午 |
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第一会议室 |
韦艳 |
49310952109 |
117.8 |
办公室科员 |
2月11日上午 |
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第一会议室 |
郭洪浩 |
49311241306 |
117.8 |
办公室科员 |
2月11日上午 |
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第一会议室 |
二、面试安排情况说明
1.确定面试人选方式和原则
按照拟招录职位数1︰3的比例,从符合国家公务员局规定的合格分数线人员中分数由高到低顺序取相应人数参加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规定进行调剂。
2.面试确认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6日前发送E-mail到tjbrenbaochu@163.com进行确认,信件标题格式:“***(姓名)面试确认”;信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008年10月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如邮件不方便,可电话确认。
(2)参加面试人员须将个人资料,如考生报名登记表(须附近照4张,提供2个以上有效通讯方式)、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在校生除外)、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如尚未获得四、六级证书请说明情况)、重要的获奖证明复印件于2009年2月9日前邮寄至我办人保处。
邮寄地址:天津市487信箱 ,人事保卫处,邮编300021。
如上述资料有电子文本者请发至:tjbrenbaochu@163.comm。
发电子文本者可不再报送纸质资料。
未按时发送确认信及个人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考官组成
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局有关规定。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 2009年2月11日上午
上午 09:00——12:30时
【面试地点】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第一会议室
5.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福安大街万兆科贸产业大厦A座6层
联 系 人 :李培刚 孙静
联系电话:022-27233209 022-27233218
乘车路线:从天津东站可乘坐806路,832路,961路(A站台)到南门外大街下车,对面就是万兆科贸产业大厦。
7.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定,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统一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累加合成总成绩。
8.注意事项
(1)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截止当天上午8时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参加面试时务必携带以下材料:
A、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报名推荐表原件(所在学校盖章),报名登记表原件,英语、计算机水平证书原件。
B、社会在职考生:身份证原件,工作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报名登记表原件,英语、计算机水平证书原件。(如单位未制发工作证,请单位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予以说明)
(3) 考生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参加体检者体检费由我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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