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市公务员职位报名工作将于2月6日开始,至12日结束。通过2009年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的考生根据自身条件与考试成绩,可同时报考一至三个职位。
按往年惯例,考生报考一至三个职位后,将同时接受一至三个招录机关的资格审查,但最终只能审核通过一个职位,资格审查实行时间优先原则,即以最先审核通过的招录机关为有效。资格审查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职位报名方面今年没有新规定,按照往年的操作进行。
统一组织的网上职位报名结束后,各招录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拟招录职位数与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由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同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统一调剂。面试由各招录机关通知考生。
人事部门提醒考生,在正式填报职位前,请仔细阅读《上海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中的详细内容,了解公布职位情况、职位资格条件等。同时仔细核对报考时填写的个人信息中E-mail地址、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是否依旧有效,并保证在此期间联系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