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009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专业科目考试、考察和体检工作的意见》要求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公务员录用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人选
(一)按照录用人员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以下人员参加我局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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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职位最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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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确认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将于2009年2月6日至9日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进行面试确认,请考生确保联系畅通。确认时,将核对考生报考信息,如: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毕业院校、专业、联系电话等。考生也可主动与我局进行面试确认。
三、资格审查
1、时间:2009年2月1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
2、地点: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大楼三楼304室(长春市普阳街1301号)。
3、审查内容:
应届毕业生:《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加贴照片),身份证、学生证、外语等级证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职位要求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
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学历、学位证书和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加贴照片),身份证、工作证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职位要求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有关职位要求的财务实际工作经验证明(需加盖公章),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如果考生对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部分材料确有困难暂时无法提供的,须经吉林检验检疫局同意后,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待业人员:所在社区或街道关于考生待业身份的证明(须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和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加贴照片),身份证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职位要求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有关职位要求的财务实际工作经验证明(需加盖公章),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
参加面试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09年2月12日—2月13日
面试地点:吉林检验检疫局机关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注意事项
面试只安排一次,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2009年2月14日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六、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确认、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七、有关招考工作的具体事项,考生可向吉林检验检疫局人事处咨询。
联系人:李刚 电话:0431—87607310
田垚 电话:0431—87607012
地址: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
邮政编码:130062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