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考试相关情况
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将于2009年1月10日-11日进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小于6小时的个别特殊科目在12日举行),现就其相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报名情况:
从全国来看,124.6万人报名参加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同比增长3%。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77.1万,占报名总人数的61.9%,同比增长3.6%,占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31%。
从重庆来看:
全市所有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点的汇总数据统计显示:今年我市报考攻读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的报名人数总计23388名,比2008年增加1377名,增幅6.26%。
从考试方式来看,报考全国统考的人数20431名, 占报名人数的87.36%;报考单独考试的127名,占0.54%;推免生1612名,占6.89%,比去年有所增加;报考MBA联考考生686名,占2.93%;报考法律硕士考生446名,占1.91%;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86名,占0.37%。
从报考生源来看,科学研究人员71名,占0.30%;高等教育教师509名,占2.18%;中等教育教师387名,占1.65%;其它在职人员2949名,占12.61%;应届本科毕业生15568名,占66.56%;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156名,占0.67%;其它人员3748人,占16.03%。与2008年相比,应届本科生所占比例有所增加,而科研人员、高等教育教师、中等教育教师、其他在职人员、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其他人员有所下降。
从报考者学历层次来看,研究生17名,占0.07%;本科生22307名,占95.38%;本科以下118名,占0.50%。与2008年报考人员学历结构相比,研究生学历考生人数有所上升。
从报考类别来看,报考非定向21204名,占90.66%;报考定向567名,占2.42%;报考委培的310名,占1.33%;报考自筹经费的1307名,占5.59%。报考非定向以外的其他报考类别考生人数均有所下降。
从考生报考专业(按一级学科分)来看,考生人数列前十位的学科分别是:法学、工商管理、临床医学、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国语言文学、公共管理、土木工程。其中,这些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以民商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外科学、金融学、英语语言文学、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行政管理、桥梁与隧道工程为报考热点。
从考生毕业院校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所高校的应往届毕业生:西南大学3473名,占14.85%;重庆大学2919名,占12.48%;西南政法大学1791名,占7.66%;重庆工商大学1231名,占5.26%;重庆邮电大学1081名,占4.62%;重庆师范大学1006名,占4.30%;重庆医科大学1067名,占4.56%;重庆交通大学752名,占3.22%;其他所有高校占43.05%。
从报考人员结构来看,男性考生11804名,占50.47%;女性考生11584名,占49.53%;中共党员考生4158名,占17.78%;中共预备党员考生2702名,占11.55%;团员考生15380名,占65.76%;其它1148名,占4.91%;未婚考生22013名,占94.12%;已婚考生1375名,占5.88%。
另外,2009年全国报考重庆16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共33400名,比2008年增加1551名,增幅4.87%。其中,生源居前五位的在渝招生单位是:重庆大学(10615名)、西南大学(7202名)、西南政法大学(5596名)、重庆医科大学(2806名)、重庆邮电大学(1548名)。
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形势相同,我市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人数回升(6.26%),高于全国增长比例。究其原因主要是2008年的全球经济海啸对就业市场带来不小的冲击,国内就业形势比较严峻,面对竞争激烈的就业形势,一些高校应届毕业生改变了就业规划并加入到“考研大军”之中,通过选择考研来延后就业时间,缓解就业压力。二是今年我市部分研招单位加大了招生宣传的力度,纷纷走出校门,出省设点宣传,并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平台优势,实现了实地咨询与网络宣传的结合,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备考情况
今年我市总共设置了11个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报名考试点,分别为:重庆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文理学院、四川美术学院、重庆医科大学、西南大学、北碚区招办、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重庆三峡学院、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为维护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良好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重庆市招办向全体在渝考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应考,靠实力胜出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承担着为国家选拔高层次拔尖人才的光荣使命,切实维护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良好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和广大考生应尽的义务和应该承担的责任。这是一场知识能力的竞争,也是一次品德和诚信的检验。希望广大考生端正思想,轻装上阵,认真履行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切实遵守《考场规则》和相关的考试法规和考试纪律,做到文明应考,考出真实成绩,考出优异成绩,靠自己的实力来实现自己的理想,以实际行动维护我市招生考试的良好形象!
二、认真备考,莫图捷径
近几年,社会上有不法分子利用考生考研心切的心理,借考试之机实施诈骗,妄称“考前能够搞到试题”,兜售所谓的“试题”或“答案”,特别以辅导的名义骗取考生钱财或者利用现代通信技术或雇用枪手制造“答案”,兜售隐形耳机或“答案”,引诱考生作弊。我们提醒考生认真备考,不要相信这些骗人的谣言和伎俩,谨防上当。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及时向市招办、市公安局或报名考试点、招生单位举报。市招办举报电话:(023)67869200。另外,为加强打击力度,我办仍将会同市公安局、市信产局联合组成考试安全联合工作组,运用先进的无线电技术对危害考试安全的异常信号进行监测、追踪、干扰、删除等多种措施进行严厉打击。同时,我办也正告社会上不法分子:
三、违规必究,莫存侥幸
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我市仍然重点打击雇人代考(包括通过互写姓名方式)、替考、帮考(通过传抄方式)以及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无线耳机、手机、对讲机、电台等)作弊、群体性舞弊等严重考试违规行为。为了加强打击防范力度,我市各报名考试点均专门配备了隐形耳机探测仪、手持金属探测器和身份证识别仪等仪器,对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的考生进行打击。我办提醒有关考生注意:
根据《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参与以上行为的违规考生,如是在校学生,市招办和报名考试点将其违规记录直接通知考生所在学校,并建议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直接予以开除学籍;如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点直接将其违规记录直接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党籍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或解聘。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根据《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和由他人代替本人参加考试的作弊行为的考生,除上述规定处罚外,由市教育考试机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参与组织人员替考或利用通讯工具组织、策划或实施传递试题、答案等考试信息行为的以及传播、出售保密期内试题、试卷、答案和评分参考的考生者,除上述规定处罚外,由市教育考试机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同时,由公安部门对作弊工具实施查封、扣押并依法处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全国统考科目和联考科目试题、试卷、答案、评分参考在使用前以及使用过程中均属国家绝密材料、各招生单位自命题试题、试卷、答案、评分参考在使用前以及使用过程中属国家机密材料,无论通过什么手段,只要在考试结束前获取均视为盗取国家机密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2008年研究生考试中,我市共查处违纪舞弊事件53起,查获隐形耳机和利用通信工具作弊考生20起。
四、诚信记录,审慎写就
自2005年起,教育部已建立起了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报名和录取时,教育部将统一以附加信息的方式向考生报考的高等教育机构提供考生历年参加全国统考的违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以此作为高等学校决定是否录取考生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我们诚恳地提醒广大考生,审慎书写自己的诚信记录,且莫“一时失足千古恨”,而抱憾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