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我市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崇文区面向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公开招考共涉及崇文区6个单位的10个职位(具体请见附件《北京市崇文区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
3、具备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取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5、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非北京生源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6、具备招考职位规定的其它具体条件(请见附件);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08年12月12日(周五)9:00-11:00,14:00-16:30。
(二)报名地点
北京市崇文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崇文区东打磨厂街3号)。
(三)报名携带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卡);
3、学历、学位证书;
4、《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
5、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须本人现场报名。
四、考试安排
崇文区人事局和招考单位将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赖小伟
联系电话:67100732
附件:北京市崇文区2008年招考公务员职位表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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