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09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发的实际指标为准(2008年招生320人),学制2.5年。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办法
200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均为国家统一规定时间。
报名步骤:
1.网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2.到报考点照相并上交报名费。
考生凭相关证件(具体时间及要求见教育部文件通知)及报名号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缴纳报名费、照相、校对网报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未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及我校研究生部网页。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3、初试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4、初试科目:见我校的《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考试科目中政治理论、外国语和数学(含数一、数二、数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为我校自命题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100分,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艺术类专业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为6小时)。
6、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若初试达到国家最低分数线要求,须加试所报考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复试。
7、复试由我校组织。复试办法和程序详见我校2009年复试录取方案。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和入学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考前辅导及相关资料
1、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2、我校为考生提供近年专业课试题,考生可直接到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我校不出售业务课参考书,考生可直接与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版社联系购买。
六、体格检查:考生复试时在我校医院门诊部进行体格检查。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凡属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之间、考生所在单位与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
凡要求在被录取之后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录取名单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八、就业
非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根据社会需求和学以致用原则,实行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由研究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九、其他
(一)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09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任何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十、联系办法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学校代码:10143
联系部门:沈阳航空工业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4-89724692;024-89723995(传真)
E-mail:gaod197@163.com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syiae.edu.cn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道义经济开发区道义南大街37号
邮编:11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