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09年博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126人,其中统考生102名,硕博连读生14名,提前攻博生5名,非医专业转博生5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医学或理学(药学)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生可放宽年龄到50周岁;
4.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
5.定向、委培生由考生单位(具有人事权级)人事部门开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6.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日语考试四级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或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笔试合格证书;
(3)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由培养单位出具硕士学位课程证明(原件);
(4)近4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5)经初试、复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四、报考专业
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和缴费
1.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0日至31日。所有考生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登陆“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网报完成后打印一份报名表,在2009年1月15日前邮寄至我办(以邮戳为准)。
2.报考费:经邮局汇款报考费100元(报考费一律不退)。汇款请寄:上海中医药大学研招办收,注明博士报考费。
3.同时寄送以下材料:
(1)两名专家的推荐书;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一本,论文答辩专家评议书二份;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信(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发入学通知书前补交);
4.网报信息和以上各项材料全部收齐者为正式报名,所有材料经我校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我校发给准考通知,准考证于考前1-3天凭准考通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初试:时间在2009年3月14-15日进行,考试地点在校教学楼内,详见准考证。
2.复试:在2009年4月中下旬至5月中旬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和内容详见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公示的“研究生复试条例”。业务课复试科目:1.根据报考的专业科目;2.结合导师研究方向所涉及知识面。详细可向二级学院教办咨询。
七、体格检查:体检工作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细则》的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组织,在复试后进行。
八、政治审查:根据教育部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复试后进行政治审查。
九、录取: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政审和体检情况,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009年7月上旬以挂号信邮寄录取通知书。
十、学制:三年,可弹性学习3-5年。
十一、学费:自费生每学年8000元。
十二、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网页及时浏览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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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322530,021-51322738
传真:021-51322530,021-51322180
附:上海中医药大学2009年招收外籍博士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