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⒉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长安大学200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供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使用)》,《申请表》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202.117.64.78/zhaosheng)“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申请人还可提交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等体现自身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恕不退还!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将申请在10月6日前寄(送)至长安大学研招办。
2、我校研招办将组织有关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审核同意后,研招办将通知
本人来我校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大约在10月中旬左右。
3、复试通过后,我校研招办将发《长安大学2009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申请人及时送交母校有关部门落实推荐免试名额。
四、复试
复试一般为口试,包括专业外语和专业综合面试。
复试时需进行体检,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报名
1、申请人在母校落实好本人的推荐名额,在母校领取本人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登记表》(封面上须有当地省级招生办盖章)和网上报名的校验码,于2008年10月31日前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名点。
2、2008年11月10日至14日到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申请者不能被录取。
六、请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登记表》(封面上须有当地省级招生办盖章)寄(送)到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政审、调档
政审和调档随统考考生一起进行,一般在每年的4月份,请我校接收的2009年的推免生明年4月份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202.17.64.78/zhaosheng,参照统考考生复试通知上的要求下载政审表和办理调档手续。
八、录取
政审合格的推免生我校将在2009年6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其它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
十、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 邮政编码:710064
联系电话:029-82334323 传真:029-85259046 Email:yzban@ch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