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德才兼备,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分析能力、跨文化沟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能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学术与应用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2009年具体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确定。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四年制或五年制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不接收提前毕业生);
(2)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全国统一高考、成考、自考,以下同)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3)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同等学力考生:国民教育系列的本科结业生、应届专科毕业升(成考)本科毕业生(简称应届专升本生,以下同,非成考接的本科不在此列)、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应届成教生,以下同)以及大学专科毕业生(简称大专生,以下同),大专生须毕业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到录取为硕士生的当年9月1日止,以下年限计算相同,不再列出)。
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须具备以下报考条件:①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等级证书或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②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③复试时提交证书和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5)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
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10月10日至31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地址为:http://yz.chsi.com.cn。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08年11月10日至14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缴纳报名费并现场照相。
注意: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进行现场确认(1136),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的报名信息务必准确、翔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考生必须在现场报名点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初试
1.各专业初试科目为:①政治理论100分;②外国语(英语)100分;③数学三150分;④专业课150分。
2.根据教育部“教学[2004]27号”文件的规定,各专业的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3.初试时间为2009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二)复试
1.复试一般在4月进行。
2.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分学科(专业)确定本校的复试分数线。实行按一级学科命题的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将分专业单独划线。
3.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计划招生规模的120%左右。
4.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五、体检
体检在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详情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国家计划内定向、国家计划内非定向两种类型,其中:定向研究生毕业后与本院处室双向选择,签定劳动合同;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采取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七、学制及学位
全国统考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和其它教学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准予毕业且符合我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者,授予硕士学位。
八、调剂录取
根据上线生源的情况,接收调剂生。
九、其他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
2、考生若想购买历年真题资料,可到对外经贸大学购买,联系电话:64432202、64492338(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读者服务部)。
十、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10—64245747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