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戏曲学院的招生单位代码为10049,报考点代码为1149。
二、中国戏曲学院除本院考点外,均未设置研究生报考点。
三、报考我院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中国戏曲学院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四、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已获得的学历证书原件,学校教务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且应符合所报考的考试方式规定的获得学历年限要求。
五、凡拟报中国戏曲学院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认真阅读《中国戏曲学院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
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报考的考生,应按照公告的要求,正确选择中国戏曲学院报考点。
七、网上支付:选择中国戏曲学院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公告5)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八、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注册、报名和交费。
九、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⑴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11月10日至14日。
⑵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指定的报考点(公告1-4)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⑶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持学生证、学校教务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需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学校教务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的毕业学校成绩单)、现役军人证件和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以及证件复印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十、关于报考费
依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京价(收)字〔2000〕94号,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京价(收)字〔2002〕072号文件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全国统考考生,初试收取报名费40元,考试费100元,共计140元(网上报名全部结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考试科目门数进行核算,对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为3门的考生,返还25元到原网上支付的银行卡中)。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设立高等学校教育考试收费项目的函》(京财综〔2007〕1310号)规定,硕士生招生单位(含免试生接收单位)可对复试考生(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具体标准将按照北京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9月18日至24日,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高校将组织部分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交费。
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