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国内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中北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3.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申请人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没有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5.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50分或者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 “985”工程院校毕业生1-6学期单科成绩均为优良,排名在本专业人数的前15%以内,“211”工程的院校毕业生1-6学期单科成绩均为优秀,排名在本专业人数的前10%以内,普通高等院校(具有推免资格)毕业生1-6学期单科成绩均为特优,本专业排名前2名。
二、提交材料
1.《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和《中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各2份。
2.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
3.《中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即需要2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写推荐书,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 处骑缝签字)。
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成绩单的复印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5.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北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者,请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后,通知符合条件者体检、复试的时间及复试内容和要求。
3.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交费、照相等报名手续,请收到接收函的申请人及时登录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查阅并了解具体报名办法,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申请人不能被录取,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录取
1.我校将于每年4月对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且已成功进行报名的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签订培养协议。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者,学校将于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2.复试通过后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
3.推荐免试生均录取为国家公费统招研究生。
五、时间安排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北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者,于10月15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到研究生院(筹)招生办公室。
2.10月16日至10月17日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10月18日通知复试的时间及复试内容和要求。
3.复试时间拟定于10月20日。
六、其它
1.《中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本科阶段有文章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参加科研项目并获奖者,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3.我校将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包括学习成绩、复试情况等)确定录取类别。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4)毕业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5)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6)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5.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
附件:
1、《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2、《中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中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表格请到我校网站下载(http://grs.n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