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地球物理学、地震学及相关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自学过本专业本科6门主干课程)。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所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院校相关或相近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推荐免试生须提前与我所招办联系,并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推免生从9月起即可从我所主页研究生园地栏下载并填写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寄(送)至我所研招办。研究所将组织专家小组对拟接收的推免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通过后,向推免生毕业院校发出接收函。
四、报名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职称聘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页)进修课程成绩单原件。
(三)2009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北京地区考生报考点设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代码为1188);外省市考生在当地报名点报名考试,考生请仔细阅读本省招办及报考点有关注意事项。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同教育部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
(三)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数学一(或数学二)、专业基础课等共四门。
(四)初试考试地点:北京地区考生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考场应试;京外考生到报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
(五)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旬左右,地点在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复试办法和程序事先向考生公布。主要对考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和英语听力、口语等综合素质的考查。
2、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科目。
3、调剂考生复试的有关要求以教育部2009年文件精神为准。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八、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择优录取。
九、招生名额、学习年限
2009年硕士生招生计划数20人(含推荐免试生)。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十、在学期间待遇
1、我所录取的非定向统招统分硕士生均为公费生,每月除按国家规定领取普通奖学金外,还可享受助研津贴、岗位津贴和节日补助等。
2、研究所为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新建成的研究生公寓环境舒适,条件优越,设施齐备。
3、符合我所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的在学硕士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及提前攻博,经资格审核、专家组考核通过后可转为博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十一、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统招统分硕士生毕业分配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原则。毕业生除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择优留所以外,其他的多就业于地震局系统各单位、地矿勘查部门、高校和其他科研院所等,就业领域较为广泛。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须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十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对于招收的委托培养或在职定向硕士生,根据我所有关文件规定,需由考生或其所在单位交纳一定的研究生培养费。
3、考生可登录我所主页,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和导师介绍,或直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报考事宜。
单位地址:北京海淀区民族大学南路5号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人:肖春艳封长华
联系电话:010-68415364,010-68729139
传真:010-68729393
研究所网址:www.cea-igp.ac.cn
E-mail:yanzhaoban@cea-ig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