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1、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热烈欢迎全国各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的在职人员报考我院有关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2、2009年我院计划在25个学科专业招收约90名硕士研究生(含部分推荐免试生)。我院招生专业多数在四川,部分专业在北京、上海。
3、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经学校推荐,培养单位考核通过,可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本院还将从在读硕士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部分专业招收硕博连读学生。
4、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基础课程学习主要在研究生部(北京)进行。
5、就业: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毕业后按国家政策实行“双向选择”,按自主择业原则就业。
6、学习期间待遇:院研究生部设立的奖学金约8000元/年。各培养单位(研究所、中心)自行制定对定向研究生实行的补贴办法。凡被我院录取的硕士生不需缴纳培养费。
7、学生住宿:本院招收的研究生学习期间免收住宿费。
8、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资格审查和体检工作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9、专业介绍有简介备索。
10、其它说明:如在2009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网上报名报考公告
1.考生应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包括教育部、考生所在省市高招办、所选择的报考点、招生单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京外报考我院的统考生务必于2008年10月10日-31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费的缴纳方式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招生公告中公布的方式为准,并于2008年11月10日至14日到考生所在省市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现场照相),报考费的缴纳方式采用考生所在省市高招办招生公告中公布的支付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3、北京地区报考我院的统考生务必于2008年10月10日-31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并于2008年11月10日至14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招办确认网报信息(现场照相),逾期不再受理。
4、凡是报考我院的推荐免试生,必须有考生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资格证明。我院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选择所在省级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作为报考点。我院拟接收的推免生在收到我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出具的接收函后,到本校研究生招生办领取报考校验码和加盖省级招生办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在2008年10月31日前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于2008年11月10日-14日到省级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现场照相),报考费的缴纳方式采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招生公告中公布的支付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5、报考我院的推荐免试生初试材料应包括:①学生所在母校教务处出具的推荐免试资格证明信;②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前六学期的成绩单及该生在系(班、专业)的排名,应注明该班或专业的总人数;③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复印件或英语四级成绩单(465分以上);④曾受到过的奖励证明;⑤申请表;⑥两封相关专业副教授以上的专家推荐信;⑦个人陈述。
6.、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统考生的准考证,由我院研招办于2008年11月30日前以挂号信方式寄出。
7、我院招生所在省市:北京。招生单位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生单位代码:82817
8、咨询电话:(010)62046230传真:(010)62046230通信地址:北京2101信箱研招办邮政编码:100088E-mail:yanjiushengbu@caep.ac.cn招生主页:http://yjsb.cae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