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优秀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特制定以下优惠政策:
一、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B类),且被我校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享受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公费)指标(非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除外)。
二、热忱欢迎“211”工程所属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往届)报考(调剂)我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录取的考生全部享受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公费)指标。
三、欢迎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凡被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一律享受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公费)指标。
推免生需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通过高校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高校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专用章的推免生报名登记表邮寄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