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成都计算机应用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是长期从事计算机信息化、应用集成化、智能化的技术开发型研究所,承担国家和地方的计算机软件及计算机应用研究项目,面向市场,提供高科技创新成果、计算机应用及软件的完整解决方案,开发相关产品,同时从事相关的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先进的研发设备。取得《几何定理机器证明理论与算法的新进展》、《新型计算机会议系统》等科技成果1000余项,获奖200余项。
本所拥有包括中科院院士在内的信息技术领域一流人才队伍,师资力量强,科研条件好,课题饱满,学习、生活条件良好。现有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博士学位授予点,应用数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硕士学位授予点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一、培养目标
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是指: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学历人员报考应具备的条件:
① 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 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考生所在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做出全面鉴定。对有突出成绩或犯过错误的考生,应提供翔实的材料。
(二)我所可以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重点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直接与我所研招办联系接收事宜,并按照我所要求提交推荐免试材料和进行相关考核。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应按时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一阶段:以教育部公布的网报时间,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
地点: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本人所在学校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四、初试
初试日期:以准考证公布的日期为准。
初试科目:计算机专业: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和一门专业课。
应用数学: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分析、线形代数与解析几何。
初试地点:本人所在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五、复试
1.我所采用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和形式另行通知。
2.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至三门大学本专业的主干课程(笔试)。
六、体格检查
考生根据通知,复试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七、录取
我所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实行合同制。我所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合同。
八、学习年限
脱产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半至3年。
九、硕博连读与提前攻搏
硕博连读与提前攻搏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报考的考生,应按我所的要求在参加复试前书面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硕博连读生选拔和确认另行通知。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硕士生根据社会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用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中国科学院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中国科学院政策为准。
以上要求如有与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有关规定不符合的的地方,以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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