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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兼报说明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8-08-26  文章来源:中央音乐学院  作者:未知

   一、    兼报
   
    兼报分两种情况,一是兼报专业方向,一是兼报招生类别。
   
    1.兼报专业方向:钢琴与声乐伴奏或器乐伴奏或双钢琴可以兼报;管弦系与乐队学院可以兼报。
   
    2.兼报招生类别:硕士生招生目前有三种类别,即统招统考(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二、    入学考试
   
    1.兼报专业方向:须按照各方向具体要求备考。
   
    2.兼报招生类别:三类考生入学考试的专业要求基本相同,但文化科目的考试内容、时间不同。统招生须参加一月份由学生司、高招办组织的政治、外语全国统考;高教在职生须参加十月份由学位办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考试(GCT)全国联考;专业学位须参加十月份由学位办组织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艺术学基础及英语)全国联考。
 
    三、毕业学位证书
   
    三类考生修完学业获得证书情况:
   
    统招统考——文学硕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
   
    高校在职——文学硕士学位证书;
   
    专业学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考生可根据各类招生简章要求,结合自己的情况,符合条件允许兼报。

标签: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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