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时将优先录取;
2.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享受公费生待遇;
3. 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均可享受学校设立的普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可获得优秀奖学金;
4. 为奖励学习成绩及科研成果优异的研究生,学校设有科技成果奖、彩虹科技创新奖、格雷斯奖学金,奖金额度最高为5000元人民币;
5. 在校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可得到不同程度资助;
6. 学校为优秀研究生提供每月200元至600元报酬的助研、助管、助教岗位;学校为贫困学生提供一定数额的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