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
一、招生人数
2009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910名左右(含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其中将接收110名左右的推免生。
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⑵在现场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成人教育毕业生、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及其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
⑶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全日制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本科应届生(最迟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2007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课程,另有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留意专业目录的有关信息!)
⑷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注:非国民教育序列考生学历(如党校文凭等)不予承认!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08年10月中下旬,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二)缴费、照相
考生须于2008年11月中旬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办理有关手续,出示身份证件,凭报名号缴纳报名费、照相,并校对信息。报考点会初步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考生报考资格的最终审核工作在复试时进行。
(三)有关说明
考试科目:(1)按教育部规定,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综合,其中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招生院系所、招生专业、考试科目的设置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2)上述三个学科门类以外的学科,其初试科目仍为四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3)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第一单元:101-政治理论;第二单元:201-英语;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第四单元: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 。(以上仅为我校使用的全国统考试题)二外、业务课由我校自行命题。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二外、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目的有关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联系电话详见专业目录);所有参考书目各地书店均有销售,我办一律不办理邮购。
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09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办概不负责!
报考的具体办法请直接向各报名点查询!
四、报考注意事项
考生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违反我校报考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五、初试
时间:约在2009年一月底或二月初(具体见教育部通知)
地点:各报名点指定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六、复试
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4月中下旬,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我办将发函通知(或电话通知),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复试相关事项:复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课笔试、面试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名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定,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为考生各门初试成绩之和。
七、录取
录取工作约在5月下旬结束。录取类别包括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内定向、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等四类。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分别签定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协议书。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或国家计划内定向的,培养经费均由国家拨款,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的考生需缴纳培养费(8000元/年)。
八、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5—3年。
九、毕业生就业
国家计划内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
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根据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几点说明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09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2、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业务课有关问题请直接与各学院联系。
3、为鼓励年轻学子努力学习,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研究生除每人都可享受的普通奖学金(定向和委培生除外)外,还有优秀奖学金、“王氏奖学金”、“席殊奖学金”、“熊智明奖学金”等。此外,还有“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优秀单项奖”等奖项。学校同时帮助研究生与银行联系,开展助学贷款,解决部分贫困学生学费之忧。
4、我校同时具有教育硕士、工程硕士、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权及同等学力人员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开办权,今年继续招生(简章备索)。
5、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办网页(graduate.jxnu.edu.cn/),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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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30022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考试办公室
电话:0791-8120609、8120608(传真) 联系人:赵老师、许老师
网址: graduate.jxnu.edu.cn/(研究生院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