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据悉,今年承担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高校,包括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等,共32所。
根据通知,中职教师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中等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教学水平较高,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者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省、地、市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3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考生报考前还须与学校或学校主管部门签订培养协议,约定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期限以及违约责任。
通知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生源的组织动员,对考生报考给予必要的指导,同时要完善相关激励政策,提高高学历教师的待遇,制定经费配套措施,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报考;招生单位要通过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签署培养协议等方式,建立稳定的考生来源渠道,并要结合教师在职学习需求,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加强教学组织管理,努力办出质量和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