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284名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分别起诉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法院依据被告取得合法授权、取得授权有瑕疵以及未取得授权三种情况,分别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被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不同数额经济损失的三种判决结果。
原告系涉案硕士或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被告将学位论文收录入其制作的“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原告认为,被告未经其授权即使用学位论文,侵犯了其依法享有的著作权,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根据学位论文的不同授权情况,法院作出了三种判决结果:
1、原告已授权授予学位的学校使用涉案学位论文,学校将该文的相关著作权转授权给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后又授权被告收录入“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此种情况鉴于被告取得了涉案的合法权利,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原告没有授权授予学位的学校使用涉案学位论文,但学校将该文授权给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后又授权被告收录入“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此种情况鉴于被告取得的授权有瑕疵,且原告的学位论文并未公开发表,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发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法院判决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区分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分别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300元和3100元;
3、原告没有授权授予学位的学校使用涉案学位论文,学校也未将该文授权给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被告未取得涉案论文的任何授权即将其收录入“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且原告的学位论文并未公开发表,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发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法院判决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区分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分别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500元和3300元。
据了解,这284案中,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案件约为5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