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毕业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各相关学科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详见各专业招生专业目录要求);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⑷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08年10月中下旬,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二)缴费、照相
考生须于2008年11月中旬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办理有关手续,出示身份证件,凭报名号缴纳报名费、照相,并校对信息。报考点只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不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改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有关说明
从2009年起教育部对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初试科目进行了调整及命题形式进行改革:
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初试科目调整后为4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卷面满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和150分。
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重点考查考生掌握相关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及试卷结构在考试大纲中确定。
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联合命题,命题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工科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组织实施。阅卷工作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
三、报考注意事项
考生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违反我校报考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四、初试
时间:约在2009年一月底或二月初(具体见教育部通知)
地点:各报名点指定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五、复试
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4月下旬,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我院将发函通知。
复试相关事项:复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课笔试、面试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名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定,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为考生各门初试成绩之和。
六、录取
录取工作约在5月下旬结束。录取类别包括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类定向、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等四类。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定向和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分别签定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协议书。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或国家计划内定向的,培养经费均由国家拨款,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的考生需缴纳培养费(8000元/年)。
七、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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