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2006年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以来,在缓解农牧区中小学校教师紧缺,建立新的教师补充机制,改善教师队伍学科、学历结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据统计,两年来,青海省共招聘特岗教师1620名。
今年,青海省拟招聘特设岗位教师1200人。实施“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年人均18960元核拨;省级财政负责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考务费、体检费、岗前集中培训、招聘工作及后期管理等费用。
★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限报小学)。
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思想品德、业务能力、身体状况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和招聘岗位要求;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一年内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出具共青团青海省委证明);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类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需出具学校证明)。但2006年、2007年已聘用的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除外。
★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6月2日至6月13日在青海师范大学学生事务办公大厅(青海师范大学南院文科综合大楼一楼)受理报名。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休息)。省内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其他应往届毕业生直接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提供材料:(1)青海省农牧区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也可在报名点领取)一式1份;(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领取准考证时间:6月25日至26日在青海师范大学学生事务办公大厅。
笔试时间:6月28日。
笔试内容: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教育理论(20%)、专业知识(50%)。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免于笔试。黄南、玉树、果洛藏族自治州籍考生报考青南三州的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公布名单:7月8日至7月31日在青海师范大学学生事务办公大厅和青海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分阶段依次公告笔试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等工作环节的具体事宜。体检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执行。
签订聘任合同:岗前培训结束后,省教育厅将招聘教师介绍到特设岗位学校所在县教育局,聘用教师与县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任合同。9月1日前县教育局将特设岗位教师安排到校任教。
★待遇及优惠政策
特设岗位教师聘期为3年,服务期计算为工龄。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任职满1年后,可按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要求申报评审职称。个人档案由学校所在地教师档案管理部门管理,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入就业地区。
特设岗位教师聘期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制内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聘期期满后报考本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报考本省高校研究生的,可在考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应条件要求的,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