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工作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报考公务员和研究生时享受笔试总分加7分、10分的优惠政策,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这是陕西省关于200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中的一项规定。
在陕西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出台的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中规定,继续落实好高校毕业生下基层项目:一是实施好陕西省“十一五”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继续落实好“十一五”振兴计划中有关高校毕业生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的工作,确保招聘人数的落实。进一步指导用人单位落实好在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管理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重视对他们的培养,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切实帮助他们在基层锻炼成长,建功立业。二是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继续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选拔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西部。对服务期满的志愿者,优先帮助其就业。三是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部分“两基”攻坚县的农村学校任教。
同时,意见还要求进一步研究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农村的新途径,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尽快启动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项目,街道、社区聘用工作人员,优先吸纳高校毕业生;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应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和遴选。逐步实行从基层为县以上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制度。各级教育、人事、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应采取多种手段,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从医、从教、服务西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进入本系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