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了解到: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将于本月19日—21日进行。自治区区将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重点防范和严厉打击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行为,严肃处理违规考生。
据了解,在考试期间,如考生违纪,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如考生作弊,考试的各科成绩将会无效;对于作弊和参与作弊的在校生,高校和招生单位将依据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考试部门将把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及时通报所在学校;对代替他人考试,利用无线耳机、手机、对讲机、电台等通讯工具进行作弊,以及组织和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在校生,将被开除学籍。对于作弊和参与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有关部门根据情节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对于已查获的作弊组织,尤其是对那些危害较大、影响恶劣的利用电台等高科技手段进行作弊的组织,将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和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