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师范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伊犁师范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目前有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三种办学层次。学院校本部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所在地伊宁市,奎屯校区位于北疆交通枢纽奎屯市。
2006年,我院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单位代码为10764)。目前,可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专业点共3个,分别为: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突厥语族)、基础数学、光学。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笔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A、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
B、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C、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日期:我院参加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均需于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n/)。网上报名日期、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最后通知为准。
(二)现场报名地点:现场报名系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到报名点现场确认并照相。
(三)现场确认手续:
1、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在职人员持工作证和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其他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2、确认已交费者现场采集照相,报名点打印考生信息表,考生校对无误后交回。
3、经我院审查后,对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本市考生到我院领取、外地考生由我院寄出)。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具体日期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三)初试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四)初试科目:见我院的《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政治理论、外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专业课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
(六)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五、录取
1、统招考生: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3、自筹经费: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自主择业。
六、学制
学制三年。
七、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64
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西路298号伊犁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邮编:835000
电话:0999—8131760
传真:0999—8131760
E-mail:yanjsc1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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